- 来源:中国政府网
- 2022-06-28
- 浏览量:7457
- 赞:10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称21号公告),明确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范围。新政策实施后,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快来一起学习吧。
1.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形成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按照21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并销售机器设备销售额300万元,外购并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额200万元,租赁设备销售额250万元,提供文化服务销售额15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100万元。该纳税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5%[=(300+200+150)÷1000×1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
2.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21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大型餐饮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500万元,此前未获得存量留抵退税。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00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5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0万元。该纳税人在7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21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21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具体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4.纳税人在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时如何确定其行业归属?
举例说明:某混业经营纳税人2022年7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其上一会计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其中,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200万元,提供工程设备租赁服务销售额150万元,外购并销售建筑材料等货物销售额150万元。该纳税人“建筑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30%;“批发和零售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30%。因其“建筑业”对应业务的销售额占比最高,在适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时,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的划型标准判断该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指南针微信号
-
引领地标产业 助推黔货出山——记遵义电视台采访贵州指南针公司 08-29
-
跨界融合 借地标产品助黔货出山 08-29
-
贵州指南针公司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大会暨2017年年会成功举行 01-17
-
贵州指南针公司赴湄潭县核桃坝村进行调研考察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08-30
-
贵州指南针公司再度蝉联“2016中国年度最佳雇主贵阳十强”榜单 08-30
-
年度完美收官之作——贵州指南针公司与湄潭芸香茶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08-30
-
助力食品安全保障工程——贵州指南针公司成功中标遵义市肉蔬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和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08-30
-
互联网创业潮里传统农业的突围变革 助力海林经济腾飞发展 08-30
-
《吃游记》强势荣登央视网(CCTV) 08-30
-
贵州指南针公司CEO覃邹出席2016第二届长春电子商务产业峰会 08-30
-
中国首档大型美食综艺节目《吃游记》正式开播 08-29
-
《吃游记》遵义专辑播出 再掀收视热潮 08-29
-
为诚信建设加冕——贵州指南针公司获评“AAA级信用企业”荣誉 08-30
-
非凡十年看变迁丨贵州:脱贫主战场到数字新高地 06-07
-
“传媒+互联网+农业”开创“智造”新模式 08-29
-
如何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答案在这四大行动中 09-02
-
情系贫困村 共谋发展路——贵州指南针公司参加金鼎山镇板桥村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红心猕猴桃采摘节 08-23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05-24
-
贵州指南针深入中国金银花之乡——绥阳县金银花种植基地进行考察 08-29
-
交流合作 融合创新——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到贵州指南针公司考察调研 08-29
-
聚焦五个精准 贵州多措并举刺激消费 06-28
-
7个行业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范围,如何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条件? 06-28
-
瞄准国际需求 拓展海外市场 ——贵州企业“走出去”成功路径观察 07-18
-
非凡十年看变迁丨贵州:脱贫主战场到数字新高地 06-07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05-24
-
贵州拟在全国建立32个贵荟馆省外仓助“贵字号”产品出山 05-16
-
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印发《贵州省2022年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方案》 07-05
-
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 贵州发布500个产业招商引资项目 03-04
-
贵州两县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07-05
-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12-20
-
银企合作谋共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贵州省分行领导莅临贵州指南针公司考察调研 08-31
-
贵州指南针公司受邀参加关于全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会 08-31
-
遵义日报《经济》专刊报道我公司——“智慧消费”零售模式助推黔货出山 08-31
-
品酱酒原则——品三口,饮三杯,喝三次 10-11
-
购置新型农机有补贴啦! 08-31
-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数字资源服务平台”亮相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 10-11
-
电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三大趋势不容小觑 10-11
-
辣椒立枯病的症状及防治 10-11
-
2019全球跨境电商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09-02
-
拟选定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重点培育推介和保护 09-02